何为圣经中所言神的公义?
圣经中的“公义”:神使一切归正的圣洁作为 圣经所说的“公义”,不只是我们日常理解的公平、守法或奖善罚恶。它首先不是一种外在制度,而是 神自己的属性 ;不是神按照某个高于祂的标准行事,而是神自己就是善恶、正邪、真实与公正的终极标准。 “祂是磐石,祂的作为完全;祂所行的无不公平,是诚实无伪的神,又公义,又正直。” ——申命记32:4 因此,神的公义可以这样概括: 神按照祂圣洁、真实、信实的本性,审判罪恶、保护受欺压者、履行祂的应许,并借着基督使堕落的人与世界重新归回正确秩序。 一、公义首先是神“是谁”,然后才是神“做什么” 人有时会做公义的事,却不是完全公义的人;神却不同。神不是偶尔公义,祂的本性就是公义。 “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;慈爱和诚实行在你前面。” ——诗篇89:14 “宝座的根基”说明,神统管世界的一切权柄,都建立在公义之上。祂的决定不会被私欲、贿赂、偏见、情绪或利益左右。 人的公平常受限于信息不完整,只能看见外表;神却鉴察人心,知道动机、环境、行为和隐藏的一切。因此,神的审判不仅合法,而且完全真实。 “耶和华不像人看人:人是看外貌,耶和华是看内心。” ——撒母耳记上16:7 所以,神的公义不是冷酷机械的法律运算,而是全知、圣洁、绝无错误的判断。 二、公义意味着:神绝不把罪当作没有发生 现代人常愿意接受“神是爱”,却不愿接受“神必审判”。但如果神看见欺骗、暴力、谋杀、压迫、背叛和邪恶,却永远不作判断,那么祂就不是公义的神。 “耶和华不轻易发怒,大有能力,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。” ——那鸿书1:3 神的忍耐,不等于神认可罪;神暂缓审判,也不等于审判已经取消。 “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、宽容、忍耐,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?” ——罗马书2:4 神给人时间,是为了悔改,而不是让人把祂的忍耐误解为软弱。 真正的公义必须面对罪,因为罪不仅是违反规定,更是: 对神主权的反叛; 对神形象的破坏; 对人与人关系的伤害; 对受造秩序的扭曲。 因此,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(罗马书6:23),不是神任性地惩罚人,而是罪与生命之源断绝之后必然产生的结果。 三、公义不只是惩罚恶人,也包括扶助受欺压者 圣经中的公义,常与“公平”“审判”“申冤”“怜悯”同时出现。 旧约中常用两个彼此相关的观念: 公义 :活在神所设立的正确关系和秩序中; 公平或审判 :对错误作出判断,使受破坏的秩序得到纠...
